所在位置:首页-投资者关系-投资者保护宣传资料
哪些投资者需要签署新的《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》?

答:本所根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情况对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》内容进行了修订,证券公司应当据此制定新的《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》。
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两类投资者必须签署新的《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》:一是符合条件的新增普通投资者;二是希望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、交易的存量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。

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《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》。

——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